金盆岭街道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以及《长沙市亿万先生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天应急发〔2025〕1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和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执行安全生产20条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督检查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街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实现常态查整和源头治理目标。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发挥专家查隐患作用,实现隐患查整常态化、专业化。持续严格安全准入,强化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确保直管行业危险源全面管控,事故隐患
全面清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落实严格监管和规范执法要求。聚焦烟花爆竹、制造加工等高风险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用好“三查一曝光”强力措施,重拳出击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对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精准执法、“一案多罚”,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及时参加上级部门举办抓好专业培训学习,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切实保证执法质量规范。
3.用好日常监管和覆盖执法抓手。按照分类分级执法部署,抓好“关键少数”,2025年度街道计划对辖区179家企业(详见附件)开展检查,其中本辖区内危化7家,执法方式为日常监督执法、随机抽查等;对监督执法对象进行日常监督执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工贸行业企业13家,执法方式为日常监督执法、随机抽查等;对监督执法对象进行日常监督执法,工贸行业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频次一年1次。
三、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一)重点检查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零售、批发单位
(3)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
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二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特别是高风险作业情况;六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七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八是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九
是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十是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各行业领域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由牵头办公室制定,详见附件。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
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街道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案件办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等
办案程序,全面应用“互联网+行政执法”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办所(中心)应根据街道报区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等实际情况,以及分管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编制本行业领域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办所(中心)应当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监督检查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同时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并在处罚决定作出的7日内进行网上公示。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备案、督办
应急事务中心负责牵头审核编制我街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办所(中心)应当严格执行既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急事务中心应当按照经街道报区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及时督办,每月收集统计办所(中心)情况并做好街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总结工作。
(五)调整、报批程序
经区政府批准的街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街道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请区应急局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办所(中心)应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推行执法公示、教在罚前等监督检查方式。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规定做好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培训,严格做到程序合法、文明执法、教在罚前,为今年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落细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推动应急管理执法由专项执法向常态执法转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把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内容纳入日常的行政执法,做到有执法就必查应急管理,通过执法促进完善应急准备,切实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手段。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办所(中心)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报送工作、信用修复告知、网上公示等工作,做到以信息化推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严格监督检查纪律。执法检查带队人员要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应急事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平安法治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3.生态事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4.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5.经济发展办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6.党政办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7.党建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8.民生事务办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9.金盆岭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长沙市亿万先生金盆岭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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